數位轉型討論 –[是時候把你公司的 IT部門撤掉了]
數位轉型討論 –
[是時候把你公司的 IT部門撤掉了]
#HRBP #ITBP在四月份,經理人有一篇文章,很聳動的標題
文中三個主要的論述為下,
1、IT 有自己的 KPI 要扛,跟公司其他部門是夥伴但並”非利益共同體",自然只看自身部門的預算跟目標,不會積極解決公司其他人問題。
2、每個部門都有數位革新需求,但非專業 IT 人才很難預料明年需要什麼新技術,當 IT 也不熟別部門業務需求時,即便提前”別人”拿到預算,也無法妥善挪用幫助到各部門革新。
3、IT 人員多半與其他業務脫鉤,”不熟悉別人的工作”情形下,即便協助數位轉型,也會耗費非常多時間來回溝通,根本跟不上腳步。
在自己執行過的數個AIOT與數位轉型專案,上述的三問題的確一直困擾著專案的推動進行,但不是因為IT部門不給力,而是在公司組織架構與KPI設定下,
使專案執行的IT同仁手腳不好伸開,做也不是不做也不是,造成專案不上不下,最終無疾而終。
[ 是時候把 IT 部門撤掉了!
企業有技術人才,數位轉型卻遲緩的3個真相 ]
文中三個主要的論述為下,
1、IT 有自己的 KPI 要扛,跟公司其他部門是夥伴但並”非利益共同體",自然只看自身部門的預算跟目標,不會積極解決公司其他人問題。
2、每個部門都有數位革新需求,但非專業 IT 人才很難預料明年需要什麼新技術,當 IT 也不熟別部門業務需求時,即便提前”別人”拿到預算,也無法妥善挪用幫助到各部門革新。
3、IT 人員多半與其他業務脫鉤,”不熟悉別人的工作”情形下,即便協助數位轉型,也會耗費非常多時間來回溝通,根本跟不上腳步。
在自己執行過的數個AIOT與數位轉型專案,上述的三問題的確一直困擾著專案的推動進行,但不是因為IT部門不給力,而是在公司組織架構與KPI設定下,
使專案執行的IT同仁手腳不好伸開,做也不是不做也不是,造成專案不上不下,最終無疾而終。
其根本的原因,我的心得有二
1. 權責配置不當:
執行單位卻不是負責或享受數位轉型效益的單位,無法對齊公司需求。
2. 缺乏領域知識:
執行單位對於使用單位的需求與痛點並無共鳴與了解,溝通成本高。
所謂的IOT,就是將IT(Information Technology)技術導入至OT(Operation Technology)應用領域,讓公司最前線的同仁可以透過數位轉型工具來達到快速部屬、彈性調整且高率的工作效益。
但目前大部分的公司,在AIOT或數位轉型的專案往往都會指派IT部門負責執行,其原因很簡單,因為導入的技術與採購的解決方案大部分都是隸屬在IT的採購權限下,因此就形成了IT部門負責規劃執行,但其預算由使用單位編列,專案成敗由使用單位負責,形成了一個很特別的專案團隊。
所謂的IOT,就是將IT(Information Technology)技術導入至OT(Operation Technology)應用領域,讓公司最前線的同仁可以透過數位轉型工具來達到快速部屬、彈性調整且高率的工作效益。
但目前大部分的公司,在AIOT或數位轉型的專案往往都會指派IT部門負責執行,其原因很簡單,因為導入的技術與採購的解決方案大部分都是隸屬在IT的採購權限下,因此就形成了IT部門負責規劃執行,但其預算由使用單位編列,專案成敗由使用單位負責,形成了一個很特別的專案團隊。
專案負責人,不用對專案預算贊助者(Sponsor)負責,然後本身還有原本部門的KPI要規劃執行,最慘的甚至對於使用者的需求不熟悉,對於使用者的需求與痛點毫無知悉。
個人小小想法,可以套用HRBP的概念,來應用在數位轉型專案上。
在快速變遷的產業時代,人資圈興起了HRBP(HR Business Partner) 的概念,所謂的HRBP有別於傳統的HR,HRBP就是在統一的HR中央組織專門派駐到各個業務部門或事業部的人力資源管理者,協助各業務單元高層及經理在員工發展、人才招募、能力培養,其優點是HRBP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各事業單位要尋找的人才(徵才)、單位人才需要培育那些專長技能(育才)以及單位人才想要些什麼(留才)。
( 從事HRBP的朋友們,在幫忙指正我的理解是否正確 >..< )
相同的概念,若應用在IT部門,公司組織也可以考慮將中央IT部門編制所屬的
ITBP(IT Business Partner)[此名詞是我自創的],
讓各個事業單位在數位工具導入上有專屬的配置人力,且清楚部門實際需求,若有IT基礎建設需求再跟公司申請IT部門協助建置即可。我簡單的套用了一下網路上HRBP的權責圖,放到ITBP的工作配置上,除了HR改變成IT外,其工作職掌完全不違和。(如下圖所示)
最後做一個簡單總結,若公司仍使用傳統的組織架構,
就會立即造成專案權責單位有三點先天不良的狀況。
a. 非利益共同體
在這先天不良,後天失調的專案組織,期許專案成功的機率,
猶如肉包子丟海,請注意這裡是丟海,不是丟狗,
因為丟狗還有旺旺的回饋聲,來做專案精進。
就會立即造成專案權責單位有三點先天不良的狀況。
a. 非利益共同體
b. 別人的預算
c. 不熟悉別人的工作(不懂需求)
在這先天不良,後天失調的專案組織,期許專案成功的機率,猶如肉包子丟海,請注意這裡是丟海,不是丟狗,
因為丟狗還有旺旺的回饋聲,來做專案精進。
在變動的時代,需要創新數位轉型與產業升級的公司與組織,
也需要從先從公司組織文化與組織變革先行才行。
期許大家共勉之
不知道大家在推動數位轉型與AIOT專案時,
是否有遇到相同的議題呢或其他疑難雜症?
歡迎大家留言討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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